这九大政策与检测行业息息相关,着重关注

TESTCOO/2021-10-22

  今年堪称环保政策的爆发年,改革措施密集出台,监管模式转变。在这一年里,国务院、环保部、工信部、财政部等出台了多个环保政策,在这些政策中很多都给检验检测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。以下梳理了2017年跟检测行业相关的9大环保政策。


  一、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

  

  2017年6月21日,国务院印发《国务院关于修改

  

  2017年11月20日,环保部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《暂行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《暂行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公开相关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《暂行办法》同时明确了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9种情形。

  

  二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

  

  2017年6月29日,环保部公布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,2017年9月1日正式施行,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)同时废止。该政策要求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,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,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。同时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,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。

  

  三、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

  

  2017年4月10日,环保部印发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。根据规划,“十三五”期间,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约9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。同时,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,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约100项,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,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 项,支持环境管理重点工作。

  

  四、工信部发布《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(2017-2019年)》

  
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,推进实施《工业绿色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和《工业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(2016-2020年)》,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,促进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,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16号)精神,工信部制定了《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(2017-2019年)》,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。重点任务有:1、加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修订;2、强化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实施,加大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实施力度,开展工业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;3、提升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基础能力。

  

五、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

 

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

  2017年6月26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。《条例》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、计税依据和方法标准、不予免税以及跨省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。

  

  六、《土壤污染防治法(草案)》

  

  2017年7月27日,全国人大网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(草案)》在中国人大网公布,并征求意见。草案根据不同类型土地的特点,分设专章规定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。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,建立土壤污染的责任人、防治主要管理、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控、风险管控和修复等制度。

  

  七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7年版)》

  

  2017年7月28日,环保部发布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7年版)》。规定到2020年共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,同时规定,除这些行业外,如果已被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量达到规定数量的,也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。对于《排污许可名录》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,暂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。

  

  八、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》

  

  2017年8月29日,环保部发布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的公告,该《指南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指南》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、内容和技术要求。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。《指南》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的建设项目。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《指南》试行。

  

  九、工信部公布《2017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》

  

  2017年3月10日,工信部公布了《2017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》。1、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。加快建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,引导开发绿色产品,加快创建绿色工厂,推动建设绿色园区,加强绿色供应链建设指导,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,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,利用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制造项目。2、持续推进工业能效提升。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,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监察,开展工业领域能源高效利用试点。3、深入推行清洁生产。推进传统产业清洁化改造,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,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。4、积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。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,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等。5、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。6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。